离婚法院债务怎么判
一、离婚法院债务怎么判
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法院对此类债务问题的裁决所依据的法理标准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司法解释。
倘若债务属于夫妻二人在共同生活领域内产生,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视为,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仅仅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并且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很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需由欠债方本人承担清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男方投资欠债离婚怎么判
在面临男方背负外债的离婚问题上,对涉案债务的处置方式须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若该笔负债系为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责任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反之,若属于个人债务范畴,则可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夫妻双方亦有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的归属进行约定,包括各自拥有、共同拥有或者部分各自拥有、部分共同拥有等多种可能性。
然而,此类约定需以书面形式呈现,以便于日后查证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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