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债务需不需要共同承担
一、离婚后的债务需不需要共同承担
自离婚之日起,双方需对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负担相应责任,而对于个人债务则无需共同承担。
在此范围内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来源于共同意愿表示的债务;二是在婚姻关系保留期限内,配偶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产生的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如何能划清婚内债务
夫妻离婚了,那他们之间的债务怎么分呢?其实很简单啦,就是这么三种情况:
1.你们俩还没分家的那会儿,其中一个人借了钱,但这个钱是用作自己私人生活、爱好之类的东西上,跟整个家庭的日常所需并没有直接关系的话,那么这笔钱就只属于那个人哦。
2.如果这个借款是用在家庭生活中,比如购物啊吃饭啊,或者用来给家里干个小生意啊什么的,更或者这个借款可是经过了你们两个人都同意能借出去的哦。
这样的借款才叫我们说的“夫妻共同债务”,那就要两个人一起还啦。
3.还有一种借款也是要两个人一起还的,那就是你们两个人在借款协议上签了字,或者哪怕其中一个人事后想起来觉得这个借款该两个人一起承担也行哦。
这种“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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