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的债务如何认定
一、离婚纠纷中的债务如何认定
在处理离婚事宜过程中,关于债务性质的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达成共同意愿的基础上产生的债务,例如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发后予以认可的债务。
2.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3.由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产生的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当涉及到离婚事务时,原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承担之债务,应以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若此项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由双方协议拟定清偿方式;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当地进行裁决。
对于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前或单独所负之债务,均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在离婚过程中,若某一方因生活困顿而面临困境,另一方应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
具体的援助方案可由双方自行商定;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当事人在或当地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作的关于财产分配以及债权债务负担的处理决定,仅对原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主张。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纠纷中的债务如何认定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