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债务离婚该如何认定
一、夫妻债务离婚该如何认定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针对夫妻分居期间存在的债务问题,可依据以下法则加以判断和确认:若债务系由夫妻双方签名认可或有夫妻单方面事后予以追认等形式表明具有共同意向承担的债务,则在离婚诉讼中应被公认为属于夫妻间共享的债务责任;反之,若某一方当事人独自拖欠的债务且未投入到夫妻共同的生活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理当视作仅限于该方承担的单方面债务橄榄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期间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贷款通常被认为不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
如果债权人为证明该笔债务的确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做出了承认的行为所产生,亦或是这笔债务在夫妻关系还未结束时由配偶以个人名义负责,且其用途主要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就应当将这种情况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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