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做了虚假债务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女方做了虚假债务怎么办
在涉及到离婚这样的法律程序中,如果女方被证实存在施行为伪造债务的行为,那么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惩处,具体表现为可以减少其所获得的部分或决定不给其任何。
同时,关于夫妻间的财产分配问题,若有一方试图通过伪造共同债务的方式来图谋鲸吞对方财产利益,同样可以对此类行为进行限制和处罚。
在实际的离婚法律程序中,如发现女方确实涉嫌伪造债务,则该事项无需负相应责任,并应在资产分配过程中考虑给予其适当的惩罚;若是男方无意追究,依然可以将一部分财产分配给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呢
在涉及离婚但仍未正式阶段所产生的债务问题上,分配原则如下:首先,某一方个人所欠之债应由其自行负责偿还,无需与对方共同承担;其次,无法明确负责任何人的共同债务的,应当双方平均负担;最后,若所负是用于其自身消费而非为了家庭共同利益,则该笔贷款应视作其中一方的自我负担债务,可通过变卖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偿还。
此外,若双方未能就如何分配这些债务达成共识,他们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分歧。
在此之前,他们必须先对这笔债务的性质及用途做出明确且有说服力的说明。
若明确知道这笔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所需,那它无疑应全部归咎于借债者,通过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