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贷款借款人死了
一、给别人担保贷款借款人死了
当贷款人不幸离世时,根据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担保人须对贷款人的继承人负有确保债务得以偿付的义务。
若在担保合同中有明确条款注明,贷款人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担保人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则此种情况例外。
贷款人的离世并非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合法条件,因此,作为债权附属权益的保证人所负担的保证责任同样不会因此而消失。
当存在以下任一类情形时,债权债务关系将会自动终止:
(1)债务已得到完全履行;
(2)债务双方达成互抵协议并执行;
(3)依照法律程序将标的物进行提存处理;
(4)宣布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关系归属于同一主体;以及
(6)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事先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
针对给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且贷款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还款的情况,作为担保人需要依照所选担保形式,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若选用一般保证,则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追索权,其中债权人首先需要向债务人为讨债行动,若未能获得足额清偿,方可向担保人提出追偿请求;反之,若选择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便可以直接向担保人提出还款要求。
当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后,其享有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担保人在签订保证合同之时,务必明确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关键条款,以便有效降低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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