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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关系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3-13)普法百科6

一、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关系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之中,凭借自身的信誉度或资产做为保障,或者寻求第三方作为担保方,从而从贷款人手中获得所需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

而提供借贷资金的一方则被称为出借人。

对于借款人,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限制性信息:首先,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内的贷款人的各个分支机构申请借款;其次,借款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贷款人其真实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以避免借款人通过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数据来获取与其实际还款能力不符的借款,从而对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再次,根据我国的规定,除特定情况外,借款人不得将所获贷款用于权益性质的投资行为;最后,借款人也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投机性经营活动。

《》第六百六十七条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个人借款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理

借款担保人遇到被别人告上法庭的问题时,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要搞清楚你是以什么形式做出的担保,比如说是你做的保证,还是用财物进行的抵押、,或者是交了作为担保。

如果是保证的话,那这个时效跟别的事情的时效就有点儿不太一样。

而关于抵押,不同的方式也会导致结果有所不同。

所以说,即使过了有效期,并不意味着你的担保责任就没了。

你得赶紧去说明一下情况,因为说不定你的保证责任已经被免除了呢,这时候你就要积极地行使你的诉讼权利。

(1)如果你们当初没约定好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就是保证。

(2)如果你们也没商量好保证期限,那就是从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

要是超过这六个月你还不去告那个保证人,那他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而且你和又没约好保证期间,那债权人就有权在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内让你来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合同里约定好了保证期间,或者按照前面说的那种情况,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没让你承担保证责任,那你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了。

最后,如果你的担保责任并没有被免除,那你就得马上承担起担保责任,帮借款人把钱还清,然后再去找借款人要回来;或者你也可以申请法院把加进来,让法院判他们和你一起还债,然后继续。

如果你是用保证来做担保的,那你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甚至在开庭的时候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

三、借款人被起诉如何执行债务

起诉得这么弄:

1.写份状子;

2.带着证据和状子去法院交,立案;

3.法院搞清楚了就开堂问案;

4.然後就是判;

5.执行判罚。

民事要多长时间呢?简单点儿的3个月搞定,复杂点的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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