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冲抵财务上可行
一、债权债务冲抵财务上可行
依据相关之规定,与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相互抵销的。这里所说的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其各自所负债务之标的物种类和品质完全相同时,其中任一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将自身的债务与其对方的到期债务进行抵销;然而,如果债务本身具有某种特定性质或因为当事人之间事先已达成特殊协议或受到法律规定限制,则不得进行抵销。若双方当事人均欲主张抵销,应当向对方通知这一意向。在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的那一刻起,抵销即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抵销行为不得附带任何条件或者设立任何期限。如果两位当事人互负债务,但其所涉标的物种类、品质并不完全相同,经过真诚友好的磋商后,他们也可达成共识并实施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解放前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当面临解散之际,清算小组在此期间将行使以下重要职责:(1)彻底清理并记录公司所有资产与负债状况,分别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以书面形式告知以及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债权人的消息告示;
(3)妥善处理公司尚未完成或结束的各项事务及其相关事宜;
(4)迅速且准确地支付所有欠付的税费,包括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
(5)妥善管理并偿还公司的所有债权与债务;(6)合理分配并处置公司在清偿完所有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7)作为公司的代表,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债权人,同时在六十天之内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发布公告。债权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清算小组提交其所拥有的债权申报。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详细阐述债权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清算小组应对所有申报的债权进行详细登记。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小组不得对任何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合同期满后有债权债务
关于后的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实则相当繁琐且具有深度。在通常情况下,当合同被解除后,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应当立即停止执行;而已经履行完成的部分,则需依据实际履行状况以及合同的性质特征,由当事人决定是否需要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还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所谓“根据履行情况”,主要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以及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至于“根据合同性质”,则是指何种类型的合同,如、或服务合同等。由于各类合同的性质存在差异,因此相应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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