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配
一、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配
拆迁安置房在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若拆迁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此房产通常属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若拆迁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是基于或共同权益所获得,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三)若拆迁安置房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比如有家庭成员共同出资等情况,需要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分配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二、拆迁分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拆迁分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政策是基于房屋产权进行补偿,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一般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例如,一方婚前的在婚后被拆迁,按房屋面积置换的新房,通常归该方所有。
(二)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分得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一般均等分割,但会适当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后所得新房,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若拆迁政策中考虑了家庭成员因素,比如按人头给予一定面积补偿,那么对应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拆迁房可以分吗
离婚时拆迁房能否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看拆迁房的性质。如果拆迁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添附等情况,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自有房屋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
(二)若拆迁房是夫妻婚后共同房产拆迁所得,或者虽是一方婚前房产,但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添附,如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扩建等,那么添附部分对应的拆迁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三)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房产涉及家庭其他成员权益,需要先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再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需综合考虑房产来源、是否有共同财产投入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具体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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