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之间没有协议债务由谁承担
一、合伙人之间没有协议债务由谁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之相关规定,对于合伙所负担的债项,应首先动用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偿付。除非在其无法全额抵消债权的情况下,方可运用各合伙人的私人财产进行额外补充支付。当面临此类情形(即合伙企业财产不能完全覆盖欠款),各合伙人则需按照其事先达成的书面协议中所确定的出资比例,以及各自拥有的财产状况来分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3.若某一合伙人同时背负着个人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他的私人财产将首先被用来偿还其个人债务;而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应享有的份额将会被优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法》第39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二、双方后无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办
在离婚过程中若无共同财富可供分割,依照我国现行的来看,共同负债应双方合力偿还。根据现有定律,在婚姻解除之时,如果存在需原先夫妇二人共同承担之债务,必须共同偿付。倘若共同拥有的资产无法完全抵债,亦或是全部财产交由每方自主处置,则二者需要签署合议进行偿付;但若合意难以达成共识,最终的裁决权将交给人民。
三、企业有债权债务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企业的债权债务包括向银行或者是其他人所提出的借款申请、企业在采购原材料环节拖欠给供应商的货款、应付给员工的薪资福利以及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等。
对于这些企业自身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它们必须毫无保留地以自身的全部财政资源来负责清偿。如果某家企业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来偿还所负担的债务,那么通常会面临着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能会遭到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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