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以否承担公司债务
一、自然人可以否承担公司债务
1.咱国家民事主题也挺丰富的,比如有自然人、法人、还有其他组织等等;自然人就是指我们这些个体,法人嘛,就是个组织。
咱们国人在法律上分为了有行为能力和有限行为能力两种。
2.关于公司债务问题嘛,公司得用自己所有的钱来还,如果自然人不是公司股东的话,那就不用帮着还债。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哈,就是自然人给公司借款做担保人的话,就得帮忙还了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
二、公司合并分立后的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分立后,原有债务将由新公司共同担当,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依法进行分立,先前发生的债务,将由新成立的两家或多家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但如果公司事先和债权人针对债务清偿事项有明确约定,则无需按照此规则处理。
三、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什么来承担
通常情况下,关联公司之间的人格混同现象往往源于股东对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不当利用。
在这种情形下,关联公司之间相互独立的人格被否定,视作一个整体进行处理,从而使得其中某一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他关联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其目的在于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股东亦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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