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转包后发生的债务,我要承担吗
一、法人转包后发生的债务,我要承担吗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于法人转让之后所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已经做出了明确且详尽的规定。
普遍而言,当法人发生转让行为时,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将由随之变更的新公司来全权负责。
这主要是因为,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及财产权利,能够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
而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模式下,股东们通常仅需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度,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
至于,股东们则需要根据其认购的股份份额,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届满应该怎样确定
在债务履行期未予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的情况下,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和明确;若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共识,则应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或者商业惯例进行判断和确定。
如果在此基础上仍然难以做出准确判定,那么履行期限的界定存在疑虑,作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随时开展履约行为,而作为亦有权随时提出履行要求,但是必须为对方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即可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的正式划定,若借款人未能及时偿还借款本息,便属于债务违约的范畴。
三、什么是债务重组支出,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谈到什么叫“债务重组”,大家肯定都知道就是公司的老板跟债主们商量好了或者经过走法律途径裁定出来的,关于还钱的先后顺序、金额还是还款手法等等这方面的大调整。
本来这种债务重组应该是既不会改变和对方做生意的关系,也不会对银行之类的债主产生任何影响的。
可实际上,债务重组通常会引起公司支付一些额外的开支,这些开支我们称之为“债务重组支出”。
说到这个“债务重组支出”,其实无非就是公司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需要付出的各种费用罢了。
而债务重组主要有三个方法来实现:第一个是用资产来抵消债务;第二个是把债务变成公司的资本金;最后一个则是修改其他的债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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