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有工作还执行担保人吗怎么办
一、贷款人有工作还执行担保人吗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相关规定,若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且担保具备期限时,则该暂缓执行的期限须与担保期限相一致,然而最长亦不可超过一年之期。
在暂缓执行期间内,如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所担保的财产实施了转移、隐匿、变卖、毁损等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恢复对原案的流程。
关于执行担保事宜,既可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亦可由第三方出面提供担保。
担保人必须具备代为履行或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若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之后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人民法院将有权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在此过程中,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仅限于担保人应履行义务的那部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百六十七条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贷款人一直不还款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若贷款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证人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加以解决:首先,作为保证人应向债权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可任意推卸担保责任。
但若您无意再担任此重任,则可尝试与债权方进行协商,以解除担保协议;其次,如果您已实质性地担负了担保责任,并向债权方清偿欠款,那么您有权向和借款人主张追偿权,请求他们偿还您所代为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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