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怎样执行
一、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怎样执行
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通常情况下,法院将首先着手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如若借款人确实毫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便会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转向强制执行其担保人的财产。
担保人又细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两种。
前者是指在当事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无力偿还债务,则由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后者则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问题共同承担。
若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债权仅诉求借款人的,法院有权决定是否追加其为共同被告;反之,若债权仅仅针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法院也有可能决定将借款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然而,当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倘若债权只针对保证人提出诉讼,法院无疑将会要求追加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同样地,若债权仅针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法院亦有权选择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上两个借款人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相关,在中作为担保人需承担之责任具体表现如下:即在债务人无法按期偿付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情况下,担保人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款而言,担保责任主要包括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两种类型。
其中,一般担保系指在通过司法程序仍然未能让借款人偿清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承担起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责任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中的任意一方主张责任,且此种权利并不受到借款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的影响。
若双方对于担保责任并未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那么此类情况将归类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帮别人借款别人不还怎么办
当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并遇到逾期不归还的情况时,作为担保方是有权利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解决问题的。
首先,债权若已到期而债务方无法如约偿还贷款,担保方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具务必要的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担保方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尽责地履行自身的担保义务,在成功偿还借款后,可向债务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债务方偿还所欠款项。
若债务方未能按期还款,担保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这并不意味着担保方可以随意提起诉讼,只有在担保方已经承担了其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但债务方仍未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向担保方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担保方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债务方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怎样执行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