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哪些资料
一、离婚需要带哪些资料
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带以下资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是本人前来办理。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资料有所不同:
1. 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原告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3. 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要提供子女的等相关材料。
5. 有关、债务方面的证据材料,例如、车辆、银行存款明细、债权债务凭证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和债务进行合理分割。
二、离婚需要打所有银行卡流水吗
在离婚案件中,并不一定需要打出所有银行卡流水。
其一,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数额没有争议,且银行卡内资金数额较小或者资金来源去向清晰明确,可能不需要打印银行卡流水。例如双方都认可各自工资卡内的存款数额,并且知道是正常的工资收入和常规支出,就不需要专门打印流水。
其二,若存在争议则需要打印银行卡流水。比如一方怀疑另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求打印相关银行卡流水是合理的。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为了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真实情况,在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要求双方提供银行卡流水,以便确定是否存在一方不当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在时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三、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是否需要承担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那么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但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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