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公司停业后债务如何处理
大家都知道,《民法典》明确指出,作为法人主体的公司,必须用它所有的资产来偿还那些欠下的债款。
即使公司要关门歇业了,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理,得赶紧把公司里的那堆财产收拾好用来还债。
实际上呢,你会发现生活中有好多这样的例子,那就是公司因为生意不好做,只能选择先暂停经营再来处理这个烂摊子。
但是,无论怎么说,公司还是得把那些该还的债给划上句号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二、公司分立后原有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若公司分立时有约定且得到同意,那么按此约定承担。
反之,如无规定或不清,则先由仍存续的公司接着承担,后根据新成立的公司所获得有效资产的比重来分配原本公司的债务。
三、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债务由什么承担呢
在公司进行吸收合并之后,所有的债权债务都将转移至新的、保留下来的或新成立的公司来承担与履行。
所谓的“吸收合并”,实际上就是两家乃至更多家企业,经过相互融合,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参与合并的各家企业中的一家(通常也是最优者),需要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以及付出其他相应的代价,从而获得另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同时,这些被收购的企业仍然可以保持其原有的法人地位;
对于那些参与合并的企业来说,它们在合并完成后,就失去了作为独立法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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