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无财产公证,离婚后却有对方财产,该咋办?
结婚时,很多人觉得感情好就行,财产公证什么的太麻烦,就没去做,可没想到离婚时,却发现对方有自己的财产,这可咋办呢?别慌,咱们一步步来。
解决方案:
要明确一点,离婚时发现对方有自己的财产,并不一定就是对方隐瞒了财产,可能是在结婚前,双方就有共同的财产,只是没有进行公证或者没有明确约定,这时候,你可以试着和对方沟通,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对方的财产,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
结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并不意味着离婚时就无法分割对方的财产,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分析,采取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的,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尽量避免出现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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