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公证后能否反悔?
疑问:很多人在结婚前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进行公证,以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一旦签订了这样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呢?
解决方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一方发现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或者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已经进行了变更或处分,那么该方也可能无法反悔。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总结: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公证后是否可以反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或者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已经进行了变更或处分,那么该方可能无法反悔,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双方应该认真考虑,确保协议的公平、合理,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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