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恐吓如何去备案
一、被恐吓如何去备案
毫无疑问,这是可行的。
在面对他人以威胁方式进行恐吓时,采取报警措施无疑是最佳之选。
这种报警行为其本质上属于预先备案,即便对方仅存在口头威胁而未实际实施任何违法犯罪的举动,当事人亦可提前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以便于一旦威胁者真正付诸行动,警方能够迅速展开调查,从而优先处理此类事件,即为威胁者预先打上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的;
(四)对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对恐吓判刑多少
针对涉嫌,以威胁恐吓方式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如若仅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对实施恐吓行为的人将给予最轻五日以下的拘留惩罚或判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倘若其情节严重些,则可处以五日以上但不超过十日的拘留期,此外可视情况并处罚款五百元以下。
若情节恶劣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便构成了罪,将面临最高五年以下的、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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