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一、对方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在要打时,如果对方不肯接传票,不用担心,法院会用其他方法让你知道。
比如可以找个,把传票放到他家里去,这就是所谓的“留置送达”。
万一这样还不行的话,就只能用“公告送达”了,也就是法院会公布这个消息,或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告诉大家这件事。
最后,要是对方没来参加开庭,也是可以判的哦!只要他没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么法庭还是会做出判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网上可以委托起诉离婚吗
通常情况下,网络平台并无法为用户提供的服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仅存在两种法定途径,即和诉讼离婚。
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妇来说,他们只需前往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便可,待离婚冷静期过后,即可领取书。
若决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当事人必须亲身赴往相关管辖区内的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方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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