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打电话说放人,派出所有权不放吗
一、检察院打电话说放人,派出所有权不放吗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的,即使其本人以及近亲属并未提出申请予取保候审,公安局仍有权解除嫌疑人为之设定的人身自由限制—状态。
若该案尚需进一步侦查以获取证据支持指控成立,公安局将依法施行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程序,改变嫌疑人所处强制状态。
具体而言,此时通常会变更为取保候审亦或是监视居住两种方式。
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公安局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检察院没有批捕,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吗
在拘留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人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倘若人民检察院对此不予批捕时,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在接到通知文件之后立即解除拘押行为,同时需将实际执行情况及相关信息反馈至检察院。
如需对案件进行深入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即可根据相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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