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离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分配,如果这份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那么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如果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在离婚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协议的内容无法执行,那么这份协议就可能失去效力。
为了确保婚内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夫妻双方可以在签订协议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风险,协议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可行,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者无法执行的条款,协议的签订应该符合法律程序,例如经过公证或者见证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以离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协议,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夫妻双方应该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风险,协议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可行,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者无法执行的条款,协议的签订应该符合法律程序,例如经过公证或者见证等,在离婚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协议的内容无法执行,那么这份协议就可能失去效力,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应该慎重考虑,避免因协议问题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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