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妻子存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当夫妻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妻子存的钱,很多人会疑惑这些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存的钱究竟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妻子存的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或者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这些钱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时,如果妻子存的钱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夫妻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在离婚时,妻子存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妻子存的钱是个人财产投资所得、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在处理离婚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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