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需要收费吗?现在怎么办?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很多夫妻会选择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需要收费吗?如果需要,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收费吗?
离婚财产公证是需要收费的,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原本按受益额的 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 20 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 20 万元不满 5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1%收取;超过 50 万元不满 50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 500 万元不满 100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
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公证处来确定。
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如果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公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办理:
-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财产证明文件。
- 填写申请表: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注明需要公证的财产范围和公证目的。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提交给公证处,并缴纳公证费用。
- 等待审核:公证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公证书。
- 领取公证书: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不进行公证,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收费,具体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公证,可以按照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领取公证书的步骤来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不进行公证,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尽量协商解决财产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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