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公证了但没更名过户,咋整?
离婚后,对房屋进行了公证,但还没有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这可咋办呢?别着急,下面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离婚房屋公证后,虽然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只有在办理了更名过户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呢?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
- 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 等待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颁发新的房产证。
- 领取新房产证:申请人可以凭借身份证和领证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小编总结:
离婚房屋公证但还没有更名过户,虽然不会影响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会给房屋的后续交易和处置带来不便,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应该及时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得到合法转移,如果不知道如何办理,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律师,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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