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期的规定有哪些
一、培训期的规定有哪些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关于培训期的相关事宜,然而对于专项培训费用却有着如下的具体规定: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时,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协议,以约定服务期限。
若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内违反了该项约定,则需依照协议内容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报培训班不给合同违法吗
咱们两方都能自由决定要不要签合同,如果对方没签,那也是合法的哦。
法律说了,就算没白纸黑字签合同,只要你俩做的事就像在说“我们想签这个服务合同”,那就算你们已经默认签过了。
签合同嘛,可以用书面的,口头的,甚至其他各种形式。
书面的就是合同书啊,信啊,电报啊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还有那些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之类的,只要能看清楚里面写的啥,还能随时翻出来看看,也都算书面形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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