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一定要去登记地办理吗?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很多人认为,办理离婚必须回到当初结婚登记的地方,甚至为此不惜跨省奔波,但实际上,这个“常识”可能已经过时了!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便民政策的推行,离婚程序早已突破地域限制,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揭开离婚管辖地的真相。
协议离婚:全国通办成为现实
自2023年民法典配套政策落地后,协议离婚已实现异地办理,根据最新规定,夫妻双方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的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这意味着:
- 长期在外地生活的夫妻无需返乡
- 跨省婚姻可在现居地解决
- 居住证持有者享同等办理权利
但需特别注意:居住证需满1年才符合异地办理条件,若材料不全,仍需返回原登记地补办。
诉讼离婚:管辖规则更复杂
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则完全不同:
-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被告离开户籍地超1年:可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 特殊情形(如失踪、服刑)另有规定
典型案例:上海工作的王女士(户籍湖南)起诉杭州户籍的丈夫(常居深圳),最终案件由深圳法院受理,这个案例揭示:诉讼离婚的管辖核心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而非结婚登记地。
建议参考
- 提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所需材料清单
- 异地办理需提前6个月准备居住证
- 涉及财产分割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诉讼前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确认管辖法院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申请
- 《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管辖规则
- 《民事诉讼法》第22条:地域管辖特殊规定
-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跨区域办理实施细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