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冷静期需要什么手续吗?一文讲清所有细节
"现在协议离婚必须经历冷静期,但具体要准备哪些手续?"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民法典新规的核心要点,作为从业15年的婚姻家事律师,今天就带大家拆解离婚冷静期的全流程操作指南。
冷静期前的关键四步
- 预约登记:双方需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注意:不接受邮寄或线上申请)
- 材料初审:工作人员会核对证件有效性,确认双方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
- 领取受理单:通过初审后,当场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该单据务必妥善保管)
- 进入30天等待期:从登记次日开始计算,这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冷静期后的"双到场"规则满30天后,必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
- 第31-60天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撤销
- 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单人照、离婚协议书(三份)
- 特别注意:协议书需包含债务处理条款,否则可能被退回补充
律师特别提醒
建议参考流程:
- 提前7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登记时间
- 准备5份协议书(2份交登记处,3份自留存档)
- 建议在冷静期第25天进行最终确认沟通
- 领取离婚证后,及时办理户口变更、财产过户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确实让30%的夫妻撤回离婚申请,但需注意,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建议夫妻在准备材料时,重点完善财产分割明细和子女探视权条款,必要时可做协议公证,婚姻非儿戏,冷静期的设置本意是给感情修复留有余地,但若确已感情破裂,也需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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