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何变化?
大家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扩大,这一变化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财产继承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新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到底扩大了哪些呢?
解决方案:
我们来了解一下新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扩大了哪些,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扩大了知识产权的收益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新民法典还增加了一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新民法典的实施,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也应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妥善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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