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但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预付医疗费,受害人可以在诉讼中向人民申请先予执行。
《》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但是在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综合上面的介绍,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者在医疗终结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费用。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合飞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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