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书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书
发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只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可以比照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与赔偿。 因此,当公安交管部门接到发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时,应该立即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进行下列工作:
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2、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做出事故认定,但是不出具书,而是出具事故调查结论;
3、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亦不能适用《》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的相关规定,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第二百三十三条关于的相关规定立案处理。
发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可直接向提起诉讼。对于事故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将保险一并告上法院。《机动车交通事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即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该在的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在以下地方的事故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 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 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根据《》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发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只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比照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与赔偿。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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