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怎么办?
我和我老公最近在闹离婚,因为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一直没有谈妥,所以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已经去了当地的公证处,想办理离婚公证,但是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也不知道公证员会不会同意我们的申请,我很担心公证员会刁难我们,或者拒绝我们的申请,毕竟我们是自愿离婚,没有什么纠纷和矛盾,我该怎么办呢?
解决方案:
如果你想办理离婚公证,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双方的照片各一张。
4、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如果你想办理离婚公证,你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对你的身份和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并询问你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意见。
3、公证处会根据你的申请和审查结果,制作《公证书》,并加盖公证处的印章。
4、你需要支付公证费用,并领取《公证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小编总结:
办理离婚公证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要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果公证员有疑问或者需要补充材料,要及时配合,办理离婚公证可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但是也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建议你在办理之前,先咨询当地的公证处或者律师,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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