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多久才能解除婚姻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多久才能解除婚姻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这种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并不固定,有以下因素影响:
(一)一审程序
1. 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是简易程序要求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可能转为普通程序。
2.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二审程序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不过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旦作出就生效。
另外,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这样就会暂停,可能需要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才可能判决离婚。
二、离婚用双方到场吗
离婚分为和。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到场。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并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只有双方亲自到场才能完成这个程序。
在诉讼离婚中,原则上双方也需要到场。因为法院需要听取双方的陈述、意见并审查证据等。不过,如果一方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到庭,例如重病等,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法院许可后,可以不到庭,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且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三、离婚一定要回当地才能办理是吗
不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
(一)一般原则
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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