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在离婚过程中,房产的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分割协议,那么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离婚房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呢?
一、离婚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房产公证的重要材料,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3、房产证: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
4、契税完税凭证: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需要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
二、解决方案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产分割问题,那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房产保全,房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房产被转移、变卖等,而对房产进行的一种保全措施,申请房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小编总结
离婚房产公证是一种有效的房产分割方式,可以避免房产分割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在办理离婚房产公证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房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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