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要带什么资料?漏掉一样都可能白跑一趟!
“明天就要去领证了,到底要带哪些材料啊?”这是许多准新人临门一脚时的灵魂拷问,结婚登记看似简单,但若资料不齐或出错,可能让期待已久的“红本本”泡汤,我们就从法律和实务角度,手把手教你高效备齐材料,避免白跑一趟!
结婚登记必备资料清单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若遗失或过期,需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同样有效。
- 注意:复印件建议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避免民政局要求重新整理。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且信息需与身份证一致,若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加盖户籍单位公章的户口页原件。
- 重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态需显示“未婚”“离异”或“丧偶”,若未更新,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正。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需为红底或蓝底证件照,尺寸为3.5cm×5.3cm,建议提前拍摄,避免现场拍照排队或效果不满意。
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 离异人士: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
- 丧偶人士: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 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需额外提交护照、通行证及经认证的单身证明。
建议参考:4个避坑指南
提前核对户口簿信息
若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需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新,否则民政局有权拒绝办理。避开“热门日期”和“冷门时间”
情人节、520等日子人流量大,建议提前预约;部分民政局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可能不办登记,需提前电话确认。委托代办?别想了!
结婚登记必须双方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办理,即使行动不便也需亲自前往。材料复印件备双份
部分民政局要求复印件单独提交,多备一份可应对突发情况。
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小编总结
结婚登记是人生大事,但千万别因“资料没带全”留下遗憾。核心就三点:身份证明、婚姻状态证明、本人到场,提前一天整理好材料,拍照存档以防丢失,再选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就能轻松领证啦!最后提醒:各地民政局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拨打当地区号+12345提前咨询,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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