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评估费用谁出?
离婚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确定财产价值,就需要进行财产评估,这笔评估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关心的问题。
解决方案:
离婚时财产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由提出评估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如果是一方提出了财产评估申请,那么评估费用通常由该方先行垫付。
2、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对财产的价值存在争议,且都有责任,那么可以协商由双方共同承担评估费用。
3、根据判决结果确定:如果法院最终判决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评估费用,那么该方就需要按照判决结果支付相应的费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小编总结:
在离婚时,财产评估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最好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式,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论如何,双方都应该理性对待,避免因为费用问题而导致矛盾激化,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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