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仲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仲裁的效力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仲裁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拘束力。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例如,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额的工资差额,用人单位就应按此执行。
(二)执行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强制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部分案件具有终局性。对于一些特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不超过当地月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再向法院起诉,除非有法定的撤销情形。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怎么赔偿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赔偿情况通常如下:
(一)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若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若劳动者因未缴纳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劳动者申请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三、后是否生效
注销后,劳动仲裁依然生效。具体分析如下:
(一)劳动仲裁裁决是对双方劳动争议事项的权威性判定。公司注销并不影响仲裁裁决在法律上的效力,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
(二)若公司在注销前尚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劳动者可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若公司是依法清算后注销,且清算时已知存在未履行的劳动仲裁裁决义务,清算组应预留财产用于清偿。若清算组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可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导致劳动者无法实现仲裁裁决确定的权益,那么劳动者可主张公司、发起人或者出资人等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总之,公司注销不改变劳动仲裁的生效状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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