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起诉要什么资料
一、不签劳动合同起诉要什么资料
若要就未签劳动合同之事提起诉讼(通常先经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一)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包括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资条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若单位有打卡记录、签到表等可作为证据;同事证言,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情况。
(二)证明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相关事实的证据。例如工作安排的记录、与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关于工作内容及报酬沟通的聊天记录等。
(三)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用于证明自身主体资格。
(四)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获取。
此外,还需撰写申请书或,明确陈述诉求,如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差额等,并阐述事实与理由。准备好上述资料,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合同不签真名属于合同欺诈吗
合同不签真名不一定属于合同欺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无意为之的情况。若当事人因疏忽、笔误等非主观故意原因未签真名,但能证明其有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愿,且在后续行为中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未对合同相对方造成实质性损害,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合同欺诈。例如,写错名字后及时更正并得到对方认可。
(二)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故意不签真名,目的是为了逃避合同责任、骗取对方财物或其他利益,且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合同欺诈。比如,虚构身份签订合同,在获取对方货物后消失不见。
总之,判断合同不签真名是否属于合同欺诈,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以及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害等因素,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认定。
三、暑假工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暑假工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勤工俭学等情况,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有所不同,赔偿情况需具体分析:
- 非全日制用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与暑假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若发生纠纷,一般按照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不存在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问题。
- 勤工俭学: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主要依据双方约定处理报酬等问题,不存在意义上的赔偿。
- 构成劳动关系:如果暑假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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