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计算,需分不同情形:
(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若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同样按上述年限计算标准支付。但若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同前。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病假结束后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在病假结束后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病假结束后,无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若符合法定解除情形。例如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补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交怎么算
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缴纳个税,具体如下:
- 确定应所得额: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经济补偿金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
-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月工资、薪金收入,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2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其在本企业工作8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 - 15 = 5万元。50000÷8 = 6250元,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后,即可计算出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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