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缺失情况下,还能作出工伤认定吗
一、责任认定缺失情况下,还能作出工伤认定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能明确划分事故责任的情况下,社会保险部门不能仅以缺乏有权机构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而需充分搜集证据,综合分析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正确分配举证责任,从而判断伤者是否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以及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二、遇到纠纷有什么用?
1、如果伤害严重,单位给的赔偿明显让自己重大利益受损,要么不理不睬的,建议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2、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申请工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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