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司机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一、雇佣司机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如果在雇用车辆时出现了交通事故,那么雇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当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雇主需要承担起作为民事赔偿主体的职责,而雇员本身并不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尽管机动车的实际操作者通常为雇员,然而,雇主依然对雇员的选择和监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如雇员在执行雇佣任务时因不当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雇主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构成交通事故,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首先,必须是由车辆引发的事故。
这里所说的车辆既包括机动车也涵盖非机动车,如果没有车辆参与,便无法构成交通事故,比如行人之间在行走过程中的碰撞就不被视为交通事故;其次,该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之上。
所谓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以及虽然位于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区域,同时还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场所;最后,该事故必须在车辆运行或者静止的过程中产生。
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处于完全静止状态,行人主动撞击车辆或者乘客在上下车过程中发生的挤压、摔倒甚至伤亡事故,都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
关于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私自和解之后的责任问题,需要因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只要双方签署了私自和解协议,这便意味着他们已经对于各项赔偿以及相关事宜达成了共同意见,从这个角度来说,原则上他们无需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在和解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不公或者是当时未能预见到的损害,那么在事后发现时,受害者仍然有权利就这些损害部分向肇事方提出进一步的索赔请求。
若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是基于自愿、公正的基础之上,那么在后续的时间里,他们通常不会再被追究责任。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犯罪行为,行为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如果在“私了”之后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受害者仍可选择再次报案。
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批评之后,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倘若现场证据已经荡然无存,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来进行责任判定;或者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