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判断发生交通事故后谁来负责可以这样理解:首先,如果一方存在明显的过失或错误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这个人就得负全责。
如果是两个人都有错,那就要看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程度,然后再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责任。
最后,如果所有人都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因为一些不可预测的原因导致了交通事故,那大家都不用负责,这就是所谓的“交通意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身伤财损,由保险在强制三责险限额内赔付;如仍不足则按如下规则负赔偿责任:两车相撞,有错一方负责;双方都有错,按过失大小分配责任。
机动车对无或行人发生事故,若无过错,机动车全责;但若有证据表明行人或非机动车有错,可适度减轻机动车责任;若机动车无过错,最多承担10%责任。
机动车间事故举证责任平等,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事故中,后者举证责任倒置,即只有机动车能证明对方有错,才能减轻自己的责任。
否则,机动车需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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