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问题哪些
一、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问题哪些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标准和程序,明确要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依据具体案情及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确定。
通常而言,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存在过错的一方对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双方皆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配赔偿责任。
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产生的交通事故中,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并无过错,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存在过错,则可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因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的是不是是
在将车辆出借予他人期间,若发生事故,原则上车主无需担负任何责任。
然而,如果车主被发现存在以下几种过失行为,则需承担起连带责任:首先,如果车主已知晓或本应知晓所提供的机动车存在瑕疵隐患,并且该瑕疵缺陷恰恰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如果车主明知或理应知晓驾驶员并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尚未取得与驾驶资格相匹配的驾驶技能;再者,如果车主了解或应该了解到驾驶员因为饮用酒精、服用国家的精神药物或麻醉剂,或者患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疾病等因素而无法正常驾驶机动车;最后,如果车主被认定为存在其他应当被视为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员过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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