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撞死人有责任吗
一、高速上撞死人有责任吗
若机动车在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进行常规行驶时不幸酿成撞死过路行人的严重事故,我们必须审慎考虑事件双方是否均存在过错行为。
在此类近乎极端情况下的交通意外纠纷中,双方各自应对何种责任进行合理分责呢.普遍而言,这可能会涉及到如下两种情况:
(1)当行人因忽视相关法规擅自闯入高速公路区域引发的时候,应当由这些违法行人负起主要乃至全部的法律责任;
(2)然而,如遇上行人因机动车发生机械故障或者由于其它合理解释的因素被迫滞留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的情况,而机动车驾驶员未能遵守交通法规或者未充分履行安全注意义务,最终导致行人遭受伤害甚至丧生的悲剧,那么,机动车方就应该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他们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便于准确地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二、没有的摩托车能上高速吗
根据我国的交通法规,摩托车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但需遵循特定的交通规则,包括在指定车道行驶、配戴安全装备(如头盔)、不载人及保持安全速度。
详细规定如下:
1)摩托车最高时速限制在每小时60至80千米之间,因此排量低于50cc的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摩托车时,严禁搭载乘客且必须佩戴防护帽;
3)除了国务院规定的免费通行外,其余时间车辆通行费按七座以下小型客车标准收取;
4)摩托车应在高速公路最外侧车道以规定的速度上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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