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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处理中心用真人头像做宣传,合法吗?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03)金融债务4

不少网友发现一些"逾期处理中心"在社交平台或官方网站上使用真人形象作为头像,比如身穿正装的工作人员照片,或是手持法律文件的严肃形象,这类头像看似专业,却引发争议:用真人照片作为逾期处理机构的头像,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逾期处理中心用真人头像做宣传,合法吗?

一、逾期处理中心头像设计的现状与问题

许多逾期处理机构为了快速建立信任感,倾向于使用"专业人士"形象作为头像,甚至直接模仿律师、法官或公务人员的着装风格。这种设计本质上是利用视觉符号暗示权威性,但可能涉及两大问题

1、肖像权侵权风险:若未经本人许可使用他人照片,涉嫌违反《民法典》第1019条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2、误导性宣传:通过着装、背景等元素暗示"官方背景",可能构成《广告法》第28条定义的虚假宣传。

某案例中,一家催收公司因盗用律师职业照作为头像,被法院判定赔偿肖像权使用费并公开道歉。这提醒我们:头像不仅是品牌符号,更是法律责任的载体

二、合规头像设计的三大核心原则

1、规避肖像权争议

- 优先使用企业LOGO或虚拟形象;

- 如需真人出镜,必须取得肖像权授权书;

避免使用制服、徽章等可能混淆身份的视觉元素

2、信息传达清晰化

- 在头像旁注明"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身份说明;

- 禁用"法院指定""政府合作"等误导性标语。

3、符合行业监管要求

- 参照《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6条,禁止使用恐吓、侮辱性图像;

- 头像设计需与经营范围严格对应,例如协商类机构不得使用"强制执行"相关元素。

**建议参考

企业在设计头像时,可参考银行客服账号的标准化模式:

- 使用品牌主视觉色+抽象图形;

- 配套说明文案中明确机构性质;

- 定期审查素材版权,避免陷入"用图一时爽,侵权火葬场"的困境。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广告法》第28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3、《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逾期处理行业的合规化进程,恰恰体现在头像这样的细节之中。一张看似普通的头像,可能成为判定机构是否合法经营的关键证据,建议从业者跳出"视觉包装至上"的思维,转而建立"法律合规先行"的运营逻辑,毕竟,真正的专业度不在于头像有多威严,而在于每个操作环节都能经得起法律检验。

逾期处理中心用真人头像做宣传,合法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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