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合同法严禁用人单位招用童工。
具体规定体现为,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利等多方面考虑。招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同时,对于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未成年人在适宜的环境中成长,避免过早进入劳动力市场遭受不适当对待。
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如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并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过,在计算二倍工资时需要注意时效问题,一般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与劳动合同法的区别海报
劳动法是调整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劳动合同法是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一系列行为的法律。
二者区别如下:
1. 调整范围方面。劳动法调整范围更广泛,除了劳动合同相关关系,还涉及劳动就业、工资、工时、劳动安全卫生等多方面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法主要聚焦于劳动合同关系本身。
2. 侧重点不同。劳动法侧重于对整个劳动关系领域基本框架的构建和宏观规范;劳动合同法则重点在于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合同相关的各种具体行为。
在制作海报时,可以将这些区别以清晰的板块形式呈现,配以简单的图表或示例,便于观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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