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签可以不去吗
一、劳动合同已签可以不去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通常不可以随意不去上班,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一方面,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尚未实际到岗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去。比如,在正式入职前,因个人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合理原因,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经其同意解除合同。
另一方面,若已经实际到岗工作,需遵循法律和合同约定。劳动者一般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未经通知擅自不去上班,属于旷工行为,用人单位可能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比如视为自动离职,甚至可能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损失。
总之,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不去,需根据具体情况并遵循法律规定来处理。
二、60岁以后怎么签劳动合同
60岁以后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看待:
若60岁后已享受待遇或领取,此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主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劳务内容、劳务报酬、劳务时间、违约责任等。报酬、工作条件等内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对此干预较少。
若60岁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应遵循正常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包括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劳动者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等。合同中需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总之,60岁后签订合同,关键要先确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再依据相应规定签订合适的合同。
三、劳动合同二次签多少年
劳动合同二次签订的年限并无强制性规定,通常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一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具体期限,比如3年、5年等。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法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二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上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外,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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