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要带什么?律师手把手教你备齐材料!
"协议离婚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避免白跑一趟民政局?"这是许多面临婚姻终结的夫妻最关心的问题,作为从业15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整理了最新离婚登记流程所需的完整材料清单,并附上3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看完这篇就能轻松办理。
一、核心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1、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意查看证件有效期,若临期建议提前补办
2、结婚证原件:若遗失需先补办,可到原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必须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三大条款
4、单人2寸近期免冠照:每人准备2张,背景颜色需与结婚证一致
5、户口本原件:核对户籍信息是否变更,曾用名需备注说明
二、隐藏注意事项(民政局不会主动提醒)
协议漏洞补救期:提交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期间可修改协议内容
公证陷阱规避:涉及房产过户需单独公证,民政局不审核协议法律效力
特殊情形处理:军人需提交部队证明,涉外婚姻要备齐翻译公证文件
三、律师特别提醒(90%的人会踩坑)
1、不要使用模板协议:某宝9.9元的离婚协议可能导致财产二次纠纷
2、必须当面签字:提前签好的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3、子女探视权要量化:写清"每月两次"比"随时探视"更具执行力
建议参考:提前在当地民政局官网预约登记时段,携带U盘保存电子版协议备用,若涉及公司股权、海外资产等复杂情况,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协议。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提交书面离婚协议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明确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 《民法典》第1077条: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
小编总结:准备离婚材料就像整理一段人生,既要严谨又要体面,记得提前3天核对所有证件有效期,建议夫妻双方共同整理物品时,把结婚戒指也放进材料袋——这不仅是法律程序的结束,更是新生活的开始,若在准备过程中产生分歧,不妨先咨询专业律师,毕竟好聚好散才是对彼此最好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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