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近年来,离婚登记流程和材料要求随着法律修订不断调整,许多夫妻在办理手续时容易“踩坑”。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登记不仅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材料准备更是关键一步,2021年离婚登记到底需要什么材料?如何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作为专业律师,今天为您详细梳理。
**一、离婚登记的基本流程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登记需经过“申请—冷静期—审查—登记”四个阶段,全程约需30-60天,但材料准备是否齐全,直接影响流程能否顺利推进。
二、2021年离婚登记必备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
- 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若身份证过期或遗失,需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若户籍信息与婚姻状态不符(如显示“未婚”),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新。
3、结婚证
双方结婚证原件,若结婚证丢失,可凭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婚姻关系证明》,或提供档案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离婚协议书
书面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需明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且双方签字确认。律师建议:协议内容需具体可执行,避免模糊表述引发后续纠纷。
5、单人证件照
- 双方各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底色无强制要求,但建议红或蓝底)。
三、特别提醒:这些“隐形材料”容易被忽略!
居住证明:若一方户籍不在本地,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财产证明:涉及房产、车辆、存款分割的,建议携带相关权属证明复印件,便于核对协议内容。
子女材料: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明确抚养权归属。
四、律师建议:材料准备需注意的3个细节
1、提前预约:2021年起多地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建议通过“民政通”APP或电话提前预约,避免排队耗时。
2、核对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原件一致。
3、冷静期后需双方到场:即使材料齐全,若一方在冷静期后未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相关法条参考
-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发证的,视为撤回。
离婚登记看似是“材料堆砌”,实则是法律程序与情感梳理的结合。2021年的新规更注重保障当事人权益,材料齐全、协议清晰是高效办理的核心,若双方对财产或抚养权争议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因协议漏洞引发二次诉讼,婚姻的结束亦是新生活的开始,愿每一份选择都能被妥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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