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夫妻一方失踪,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婚姻关系并没有自动解除,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向你自己的的人民申请宣告死亡;
二是向你自己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已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属于法定的允许离婚的情形,你可以向自己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生效,则婚姻关系终止。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必须依法定程序解除,而不能自动消灭。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的内容,请关注合飞律师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合飞律师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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